如何降低济南商标注册转让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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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降低济南商标注册转让的成本?

作者: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19 08:43:01

商标作为企业的一部分,也是企业知名度的源泉。现在很多企业都会永远认识到商标对企业的利益,所以所有企业都有必要获得商标。因此,让更多的人知道一个企业的品牌,是每个企业在营销其产品时必须做的事情,即获得一个企业的商标。商标是我们在市场上常说的品牌,品牌也是企业的正面形象。你知道如何降低济南商标注册转让的成本吗?商标的价格是由商标本身的价值决定的。

一般商标能卖多少钱?一般商标的价格从几千到几万不等。一个好的商标甚至可以达到数亿。商标转让除自有价格外,还有手续费和代理费。让我们看一组数据:根据2004至2010年间的小版调查计算,商标交易价格的8%在30000元以下,商标交易价格的68%在30000元至60000元之间,商标交易价格的14%在6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商标交易价格的10%商标交易价格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大部分商标转让价格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不过,网上很多价格都是水价,有的价格还是很大的,有的价格是50万元,可能是20万元。因此,想购买商标的客户不想联系,因为价格太高。降低商标转让成本非常简单。

他们需要找专业人士来评估价格,而且他们对商标转让的程序非常熟悉,比如小编来帮你,没关系。根据平台的历史交易数据,影响商标价格的因素一般如下:

一、商标类别。不同的商标类别有不同的注册。注册量较大的类别通常价格较低,如25个类别;

二、适用范围和同类群体,如果商标被驳回,部分适用范围将导致商标价格下降;

三、通过宣传和使用,使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价格大大提高;

四、含义好、识别度高的商标,当然是大家争相争抢的“好商标”。价格自然不低;

五、稳定性:通过查询判断商标是否有驳回、异议、撤回三种行政程序。否则,可以提高商标价值;

六、持票人的期望是持票人的主观因素,因人而异。

1、 商标不经注册就可以出售商标注册后应尽快使用,并保存使用证据(部分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和照片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如果有人要求取消,如果你有使用的证据,不要害怕;但如果你真的不需要它,你可以卖它的钱。

2、 不要自己更改太多商标使用商标时,必须注意标识与核准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我们只能根据比例放大和缩小,但不能自行更改商标的文字、颜色和图形。外观变化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也可以构成商标侵权。至于颜色,一般来说,注册商标多为黑白墨手稿,只有在实际使用时才加颜色。如果只有黑白和颜色的区别,而黑白墨水没有实质性区别,则添加颜色的商标图案仍受保护。

3、 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同时更改商标权属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有关转让手续。例如,一些公司重新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商标是在旧公司的名下。旧公司注销时,商标不得转让。

4、 商标更新应尽早进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内有效,期满后12个月或者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续展。未续展的商标无效。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一年是个好时机,但对于商标局来说,还不确定需要多长时间来审查续展。

5、 商标许可应当备案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允许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当督促商标许可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在许可证上再增加一层保护。

6、 为了扩大使用范围,需要进行额外的注册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按照《同类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办理。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类别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例如,如果你经营服装,注册在25类,但在业务发展后出售钱包和手提包,你应该注册在18类。

7、 增加35类“通用商标”第35类,被称为“商标”,主要是指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注册35类商标,商标保护更加安全。

外观设计专利查询,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查询窗口进行查询: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观专利的产品相似度的侵权评价:

1、判断前提: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能比较。判定同类产品不仅仅要依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而是要根据一般商品的分类标准来确定。考虑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判断是否专利侵权时,首先要注意被控侵权产品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在市场上实际是否会混淆。

2、判断尺度: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认知水平为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准。整体形状相同、视觉效果一样;局部微观的不一致,从消费者角度不会留意的细节不同不作相似性对比。

3、比较对象:将侵权物与专利的图形或照片中展示的形状图案及色彩进行比较,对比两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如果结论为是,则侵权成立。如果结论为否,则不构成侵权。

4、判断方法: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突出要部

5、使用状态对比:对存在变化状态的产品,即在销售和使用时呈现不同形状的产品。如折叠式家具(确定使用状态的形状)、挂壁式信箱(确定“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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