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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导致英文商标被驳回因素有哪些

作者: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9 08:18:28

虽然春节前山东商标注册有很多好处,但如果你触碰这五个商标注册雷区,你的商标注册之路可能就很远了。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是企业不可缺少的无形资产。任何一个企业在推广品牌时,都必须使用商标,因此商标注册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面对的问题。然而,商标注册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使是经验丰富的专业代理也不能保证商标注册100%成功。对于与商标接触较少的企业或个人来说,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雷区。

首先,商标申请是一个与时间赛跑的问题。它的强度不亚于市场竞争,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战略之一。在我国,商标注册遵循优先原则。一般来说,谁先申请商标,谁就是谁。因此,那些大公司往往在确定品牌名称后就提前提交商标申请,这就是“商标占领”。有可能你犹豫的那一秒,你想要的商标就会丢失,所以商标申请必须提前。为了保证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查询是必须做的准备工作之一。申请商标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查询。一旦发现有类似商标注册在先,可能需要调整自己的商标,否则很可能被驳回。

商标注册往往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但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完全放弃,还要监控商标注册的动态,掌握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商标不被受理或者驳回,出现异议等情形的,可以及时处理。当然,如果你委托一个机构来处理,你可以节省一些时间。商标变更不仅包括注册商标,还包括已申请但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特别是取得《商标注册证》的企业,在使用多年后,变更了企业地址,很容易忽视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商标变更的,可能未收到商标局的函告,或者造成其他损失。

商标续展也是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因为商标的有效期长达10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如果不注意商标的情况,可能会错过商标的续展期。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将被撤销。因此,如果你想继续使用该商标,你必须记住办理续展手续。商标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申请商标,要注意避开雷区,在取得商标证后,切记规范商标的使用,发挥商标的作用。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你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下面来了解下商标的注册流程:

1、首先,必须向适当的国家或地区商标局提交山东商标注册申请书,该申请书中必须有一份申请注册的标志的清晰图样,包括任何颜色、形状或立体特征。

2、准备好申请文件提交至期商标局后,3-5个工作日将能取得商标的受理回函。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的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保护。所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3、形式审查。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4个月左右的时间发纸质《受理通知书》,收到纸质《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4、审查。受理通知书后约6-8个月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5、初审公告。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6、注册。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1-2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以上是关于商标注册流程的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的资讯,欢迎随时给来电话哦。

当一个山东商标注册完成后,商标的注册人会获得该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其商标注册人可以在一定得法律法内行使其权利。

不过当商标注册人违法使用注册商标影响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吗?答案是不影响的,如果商标注册人违反使用注册商标,是触犯了《商标法》和《实施细则》中的条例,商标注册人会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但是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没有任何影响。

在商标注册人违法使用其已注册商标时,如果他人擅自使用其相同或类似商标时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但是,虽然商标注册人违法使用其注册商标不影响商标侵权的认定,不过却有可能影响其权利的行使,严重时丧失倍偿请求权。

2.1实质审查程序概要

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可能发生的行为如下: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此外,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

2.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1、请求原则

除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实质审查程序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前提下才能启动。审查员只能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听证原则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给申请人提供至少一次针对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即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在之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过申请人。

3、程序节约原则

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换言之,审查员要设法尽早地结案。因此,除非确认申请根本没有被授权的前景,审查员应当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将申请中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所有问题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对所有问题给予答复,尽量地减少与申请人通信的次数,以节约程序。

但是,审查员应当注意,不得以节约程序为理由而违反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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