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公司商标变更的流程
作者: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1 08:19:36
济南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前提。在注册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流程步骤。很多人对此知之甚少。因此,一次性编辑带来三个技巧,帮助您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于同一商标或类似商标导致的商标注册失败是最常见的失败原因。
因此,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有必要对商标近似进行仔细查询。企业或个人可以登录商标局指定的网站,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查询商标近似情况。通过询问商标局的商标注册情况,可以知道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已经注册或者他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这将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
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规避商标注册风险。避免损失。复合商标注册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在我国,对复合商标的审查主要是对每一构成要件进行单项审查。构成复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不得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以便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构成要素引起相同或相似。比如,那么整个商标就会被驳回,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复合商标的单独注册将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如果要注册的复合商标对企业或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那么整个复合商标可以在单独注册的同时进行整体注册。商品或服务的选择是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必然环节。为了明确商标的保护范围,企业和个人需要尽可能仔细、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如果申请类别错误,不仅不能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而且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容易造成商标的相似性,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很多创业者在前期注册公司的时候,因为自己对流程不熟悉,所以会找专业的代理平台来代为办理。而代理注册公司有很多,且水平褒贬不一,如何才能选择一家靠谱的代理平台呢?今天我司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注册公司代理平台选择指南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首先,创业者在选择代理注册公司平台之前,应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口碑好不好?要判断一个代理注册公司的平台是否靠谱,参考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说客户反馈的服务口碑,如果以往客户服务评价较高,那么企业就可以对其服务质量有个基本的了解。
2、实地考察规模如何?个人建议,有时间的创业者,还是先要去实地考察一下代理公司的规模大小,了解该公司的实力。虽然办公场地的规模不能等同于实力,但是从当前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的现状来看,一般有实力的公司,都会在环境较好的写字楼里办公。因为,这样不仅有利于树立公司形象,同时也为委托客户造访提供了便利条件。所以,在进行选择的时候,就可以以此作为参考。
3、业务是否透明?听听公司的业务是否规范,服务收费是否合理,会不会存在着隐含的收费或二次收费等等,注册公司代办的业务透明化也是很重要的。
4、是否有代理资质?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这是成立代理记账公司最基本的配置,同时也是代理记账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所以,在选择代理注册公司平台的时候,就要先看一看这家平台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如果不具备,就可以不用考虑了。
5、成立年限有多久?代理注册公司行业是一个竞争很激烈的行业,只有真正靠谱、有实力的平台,才能存活下来。因此,在选择的时候,就可以看这家平台的成立年限。
6、基本经营状况怎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公司员工数量,专业代理记账机构员工数量普遍较多;②、公司经营实力,可通过企业投资方、股权架构、法人信息等方面;③、有无遭受行政处罚,如经营规范,一般社会信用良好。一般专业的代理注册公司如果满足上述这几个条件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当然小伙伴们在选择时候还是得多考虑考虑,多了解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
商标评审制度是商标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82年8月23日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商标法》中确立了现行的商标评审制度,该法第20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根据这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于1983年8月11日成立,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标局平行。
2001年《商标法》的修正中,继续规定了商标评审制度。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一个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不受行政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以外,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合议制度,由商标评审人员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审理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采取书面审理方式,但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进行公开评审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济南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评审规则》
第七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采取委员投票表决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八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实行书面审理。
根据济南商标注册司法解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时,不因未办理备案手续,就确认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方能生效的,应当依据约定处理,确认该许可合同无效。
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为办案商标树勇许可合同不之情的人。不能对抗,是指在先订立的没有办理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与注册商标人之间就该商标在后所订立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收到保护。
比如,甲和乙签订和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由方独占使用该商标,但是没有向商标局办理备案。之后,甲方又和丙方签订了普通的商标树勇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了备案。那么虽然甲方依据合同有权独占使用商标,但由于其没有备案,因此,不能依据与乙方签订协议要求确认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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